国家卫健委 药品【老妪住院被注射过期药品 陇县卫健局:三级护理不良事件】
西安新闻网讯 6月25日,一名83岁的老太太在陇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被注射已经过期三个月的药品。目前,老人无明显不适。该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数日后,定义事件为一起三级护理不良事件。该县纪委监委也已启动对医院相关负责人的调查追责。
6月25日,市民欧凯(化名)在网络上发文称,自己的奶奶最近在陇县人民医院住院,偶然间查看注射的液体时,竟然发现药品已经过期三个月了。在文中,欧凯称其83岁的奶奶因病入住陇县人民医院内2科。6月25日,家人无意中发现护士给病人注射的人血白蛋白过期。欧凯提供的照片显示,过期的人血白蛋白生产日期明为“2016年4月4日”,有效期到“2019年3月”。欧凯和其他病人家属随即向医院提出质疑。
陇县人民医院主管业务的张副院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病人马某于6月16日入院,主要病情为冠心病及黄疸。事发当天是病人第五次接受人血白蛋白的点滴注射。此前,每次的剂量都是10克,所用药品质量都没有问题。关于6月25日出现的过期药品,他说,人血白蛋白是非处方药品,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医院采取病患自愿,可以自购。去年5月,一名住院患者的家属购买了一批人血白蛋白,放在护士站的药品冷藏柜中,用以注射。后该病人去世,其家属未将仅剩的一支带走,一直放在内二科护士站的药品冷藏柜中。事发当日,两名护士将其误拿,并注射给马某。事发后,医院立即对马某进行查体和实时观察,截至目前没有发现异常。医院也多次和病人家属沟通解释,并诚意道歉。张副院长坦承,医院护理部的核查制度执行有漏洞,药品储存管理有问题。目前,院方已经着手整改,并积极配合陇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的调查。
6月26日,陇县卫生健康局发出《关于陇县人民医院三级护理不良事件的通报》。《通报》称,当事护士没有执行“三查七对”护理查对机制,造成三级护理不良事件。县市场监管局初步调查认为,县人民医院采购该药品的渠道符合规定,药品在规定期限内,有批签发报告。县卫健局组织人员当晚对院内库存和药房、科室药品全面排查,没有发现过期药品。此事件反映出陇县人民医院在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重大漏洞,决定予以公开通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已经启动问责机制,对县人民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调查追责。
6月30日,记者了解到到,陇县人民医院已经对该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两名当事护士等7人作出降职、降薪、停职等处理,并要求7人作出深刻检查。其中,两名护士的停职期为半年。同时,医院的上级部门正对于院长、副院长等院领导的领导责任的界定、处理,还在酝酿中。
文/图 记者 王晓光
来源:西安新闻网 编辑:张莹您可能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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