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护理,甘肃这两家单位招聘120人: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详情如下:
一、招聘名额
留置场所陪护岗位勤务辅警100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0名。
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五)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本人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安机关解聘、辞退的辅警人员;曾在兰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报考;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18日
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最后上传照片,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下午18时。
3.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缴纳费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资格初审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下午18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 http://www.xbrc.com.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请于2019年12月31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大厅(广场东口省财政厅对面)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将对考生身高进行现场测量,不足标准的,将不予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及现场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3.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 http://www.xbrc.com.cn查询。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
(七)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 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 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1.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3.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由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西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甘肃人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十二)注意事项
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请在指定网站(西北人才网)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此次招聘考试无任何指定培训机构及复习资料。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聘用后,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工资定为3542元/月,大专学历工资定为352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工作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酒泉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民医院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20名(含助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应聘者须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在校和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无医疗纠纷发生。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者须持有护理(助产)专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
3.应聘者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
4.同等条件下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酒泉市人民医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7日,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急诊内科综合楼9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所持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中毕(结)业一栏必须为“毕业”。
(4)酒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者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酒泉市人民医院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占60%、技能操作测试占25%、面试占15%。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操作测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技能操作测试。技能操作测试结束后,依据笔试与技能操作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三)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由酒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四)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对于各项条件都合格的招聘人员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人民医院人事部门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编制委员会、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及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医院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6982150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卫健委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10日
来源:西北人才网、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ND
原标题:《辅警+护理,甘肃这两家单位招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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